文:游清源
「皇后」之死,催生「公共空間」(public place/public space)這個「小王子」。
本土行動今天到高院爭取保留皇后碼頭,但成功機會甚微。不過,無論如何,他們已成功令港人關注「公共空間」這個在中文裏不易理解的新生關鍵詞。事實上,一直以來,在政府的文件中,「public place」都譯為「公眾地方」,而「公共空間」這個新詞的出現,雖然可令港人重新詮釋箇中含義,卻仍有欠傳神。筆者上網翻查相關的英文資料,始終覺得,較為近似的中文用語,應是「街坊街里」。
根據英國著名建築師亨特(Bernard Hunt)的解釋,公共空間的營造(place making)具備兩大元素,其一是「民間風俗」(vernacular),其二是「社區意識」(community)。另外,美國公共空間計劃(PPS, Project for Public Spaces)的聯合創辦人肯特(Fred Kent)指出,空間營造以人為本,捲入群眾進取地攜手共創新天地,因為這些用家才是真正的專家;他們知道那個空間的歷史,知道主要問題所在,如果成為計劃夥伴,定能將那個空間改善。肯特說,「如果你為車與路設計城市,你就會得到車與路;如果你為人和地設計城市,你就會得到人和地。」他還不忘為公共空間下一啜核注腳,那就是「無官地帶」(bureaucracy-free zone;說到這裏打個岔,如果public place應是「街坊街里」,那麼place making也最好譯做「街坊創建工程」)。
寫下《我這一代香港人》的懺情文化人陳冠中也指出,「地域營造(place making)是一種城市建設的藝術,……譬如說街區要小、路網要密、馬路不要太寬、鼓勵步行、混合功能、建築物不要太龐大而應符合人的尺度(human scale)」。陳冠中說的,其實也是回歸簡樸、回到街坊。
值得當權者深思的是:為何愈來愈多港人渴望保留以至重現這樣的一個街坊街里的公共空間?
小王子最掛念那朵留在夢鄉的玫瑰。